目前,对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有如下规定:
1、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2、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3、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4、单项合同估算价低于上述第1、2、3项规定的标准,但项目总投资额在3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具体规模根据地方规定:招投标法规定达到下列条件之一的,必须招标
(一)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二)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三)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四)单项合同估算价低于第(一)、(二)、(三)项规定的标准,但项目总投资额在3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省一级的规定又相对较严,如湖南省实施招标投标法办法中规定达到下列条件之一的,必须招标:(一)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一百万元人民币以上的;(二)重要设备、材料等物资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五十万元人民币以上的;(三)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单项合同估算价在三十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四)单项合同估算价低于本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标准,但项目总投资额在一千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到了市一级,规模标准会更加严格。我们这里是工程50万以上就必须招标。此外,如果是国有投资项目,必须公开招标。法律依据《招标投标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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