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上海垃圾分类新政的消息引起了热议,不论是身处上海的当事群众还是其他地区的围观群众都对此事表现出了极大的关注。
从上海开始到全国46个城市试点,垃圾分类提上日程似乎已经板上钉钉,或许很多人还在抱怨这项政策,但还是要说:垃圾分类的这场“战争”已经是迫在眉睫!
而对于垃圾分类,上海人有发言权了。
哭过、累过、疯过、崩溃过。
可能是垃圾分类久了,据说他们看什么都像是垃圾。
上海从7月1日正式实施《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条例》将垃圾主要分为了可回收物、有害垃圾、湿垃圾和干垃圾4种。并对乱扔垃圾进行了处罚性规定,个人如果混合投放垃圾,高可罚200元;单位混装混运,高可罚5万元。
那么,装修垃圾如何处理?
装修垃圾是人们在家庭装修活动中产生的废弃物的统称,传统装修所产生的装修垃圾将如何进行“垃圾分类”呢?
装修垃圾和生活垃圾是不同的,装修垃圾是不可以和生活垃圾混合投放的,应该分别投放,同时装修垃圾也应当进行分类,按照木质类、砖石混凝土类、油漆桶等分类进行袋装或捆绑堆放。需要统一堆放到物业指定的装修垃圾集中堆放处,堆放处的位置可以向物业进行咨询。
装修垃圾处理规范
关于装修垃圾有着明确的处理规范,装修垃圾产生单位和个人应当将装修垃圾投放至装修垃圾投放管理责任人设置的或者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指定的装修垃圾堆放场所,并遵守下列具体投放要求:
(一)将装修垃圾和生活垃圾分别收集,不得混同;
(二)将装修垃圾进行袋装;
(三)装修垃圾中的有害废弃物另行投放至有害垃圾收集容器。
鼓励装修垃圾产生单位和个人对可资源化利用的装修垃圾进行分类投放;装修垃圾投放管理责任人应当予以引导。
注:装修垃圾投放管理责任人:住宅小区由业主委托物业服务企业实施物业管理的,受委托的物业服务企业为责任人;未委托物业服务企业实施物业管理的,业主为责任人。
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单位的办公和经营场所,委托物业服务企业实施物业管理的,受委托的物业服务企业为责任人;未委托物业服务企业实施物业管理的,单位为责任人。
装修垃圾投放管理责任人应当将其管理范围内产生的装修垃圾交由符合规定的市容环境卫生作业服务单位进行清运,并明确清运时间、频次、费用及支付结算方式等事项。市容环境卫生作业服务单位是由每个区的绿化市容局通过招投标来确定,并划分好作业区域,而装修垃圾投放管理责任人则需要及时联系负责所处区域市容环境卫生作业服务单位。
目前来看须根据上述处理规范要求,具体操作指南还需传统装修在实践中进一步摸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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